丹东市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:
(一) 办公室(信访办)。负责文电、会务、机要、政务公开、档案、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,承担保密、信访等工作,承担机关后勤管理工作。
(二)财务审计科。拟订公路、水路行业有关筹融资政策和财务、会计、审计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,承担专项资金的预决算、绩效评价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工作,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,负责交通建设资金的筹措、使用和监督管理,配合有关部门负责管理公路、水路、地方铁路、运价和收费项目,指导全市交通系统审计工作,按规定对交通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,负责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。
(三)公路水运科(铁路建设管理科、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)。拟订全市公路和水路工程的建设、维护、运营等相关政策、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,负责全市公路、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,负责全市公路、水路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,负责全市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协调工作,负责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工作,指导“四好”农村公路建设有关工作,负责全市港口、航道及设施、通航建筑物、引航管理工作,负责组织开展重大技术方案、技术问题的论证咨询服务工作,指导全市运输船舶、海(水)上设施、船用产品及渔船检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。负责拟订地方铁路发展政策,编制全市铁路线网和枢纽专项规划,负责协调市政府确定的铁路建设项目征迁、建设、运营及征迁资金筹措等工作,负责地方铁路行业管理工作。承担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。
(四)运输科(民航机场协调科)。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标准、道路运输和非路运输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,指导城市公共交通、出租汽车的运营,参与全市交通枢纽规划与管理,负责全市公路、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,承担综合交通运输运量分析工作及水运、公路货物周转量指标任务,按规定组织协调有关重要运输任务,协调民航、铁路有关运输工作,负责全市国际道路运输管理。承担市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。
(五)综合规划科(市交通运输局交通战备办公室)。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公路、水路行业发展战略与规划,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衔接工作,编制、上报和下达公路建设和养护工程、运输场站及港口建设工程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,负责市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关工作,审核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,拟订公路、水路行业有关投资政策,负责全市港口、航道及其辅助设施的规划工作,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与管理,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信息和有关岸线使用、环境保护、利用外资等工作,承担公路投资、新建改建农村公路指标任务,承担市交通战备工作有关公路、水路交通保障方面的职责。承担市综合交通运输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。
(六)政策法规科(行政审批科)。组织起草交通运输方面的规范性文件,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,负责交通运输有关执法监督检查工作,负责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,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有关宏观政策研究工作,负责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有关工作,负责重要文件、综合性文稿的起草与综合工作,负责政务宣传、政务公开、舆情应对工作。负责市级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,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勘查、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,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,组织协调办理与市直部门联合审批事项,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工作。
负责人:唐贵丰 电话:3139673
(七)安全与质量监督科(应急办公室、科技创新科)。拟订市级公路、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政策、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,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,负责有关公路、水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,参与应急处置工作,指导公路、水路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,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,承担全市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值守和应急信息的报送工作。组织拟订全市公路、水路行业科技、信息化政策并监督实施,组织研究有关重大科技项目,指导全市交通行业新技术、新材料、新工艺的应用和推广,负责有关标准、产品质量和计量工作,负责有关外事工作。
(八)机关党委办公室(人事科)。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、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,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管理,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,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。机关党委办公室与人事科合署办公。
联系电话:0415-3124260